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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研究报告
文章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发布时间:2016-03-14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提出要顺应世界“互联网+”的发展趋势,重点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等11大行动计划。农产品加工业是经济社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休闲农业是拓展农业多功能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当前,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发展,不断推进“互联网+”在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业“互联网+”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与行业智能制造

  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即传统制造业企业采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改造原有产品及研发生产方式,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与“工业互联网”、“工业4.0”的内涵一致。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业在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方式网络化、决策支持智能化以及装备设施远程监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娃哈哈集团采用实时数据库技术、智能化在线控制生产车间、物联网及智能机器人物流管理系统等技术,将信息技术与食品饮料生产技术深度融合。伊利集团在智能化管理方面打造覆盖“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质量管控-终端销售”各个环节的智能化管理项目,在奶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环节均采取自动化管理。中粮集团将智能制造与云计算应用于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中,采用ECR模式,将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经济活动进行整合,以最低成本、最优和最快实现消费者需求。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苹果醋时采用果醋发酵系统检测和及时调控每一个发酵罐的温度,该系统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化系统,将发酵控制技术与信息系统相结合的产物,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使得员工的主要工作由生产转变为检测,而生产工序则是由智能系统根据上传到电脑的数据进行复杂的操作来进行的。目前,杭州娃哈哈集团的食品饮料生产智能工厂试点项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乳品生产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入选了工信部公布的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二)“互联网+”与行业电子商务

  互联网与商贸领域的融合历史相对较长。多年来,电子商务业务伴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一同发展壮大,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前景广阔。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近年来也有长足发展。根据《阿里农产品电子商务白皮书(2014)》的数据显示,2014年,在阿里零售平台上的农产品卖家有75.0万个,同比增长60.6%;完成农产品销售483.0亿元,同比增长69.8%,其中加工及包装保鲜产品的销售额约占总量的94.5%。根据2015年5月开展的全国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状况问卷调查显示,在收到的10922家企业的有效样本中,有47.5% 的企业开展了电商销售;在尚未开展电商销售的企业中,有54.9%的企业正在筹划开展相关业务。在已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中,在阿里、京东、1号店等电商平台有自营店的占34.6%,自建电商销售部门的企业占比达到53.8%,涌现了例如中粮我买网、嘉和一品餐饮O2O等一批典型代表。

  进入本世纪以来,休闲农业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逐渐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娱乐项目在电子商务平台得到广泛应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网站纷纷崛起,提供各种乡村休闲娱乐信息,内容包括乡村采摘、农家院、生态园、民俗村等,部分网站平台实现在线订购支付功能。这类平台提供一种新型的农村在线服务与线下服务结合的交易方式,产品服务是与消费同时进行的。我国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服务或产品生产商网站,如烟台农博园、北京安利隆山庄网、乡村婺源旅游网、东方高尔夫乡村网等;二是第三方平台网站,如携程网、艺龙网、去哪儿网、中宇生活网、黄山旅游电子商务网等;三是其他专业的休闲农业信息网站,一般由各级政府部门主办,如京郊农家乐旅游信息网、浙江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网、中国乡村游网、中国休闲乡村旅游网等。

  (三)“互联网+”与行业公共服务

  依托互联网打造一批网络化公共服务平台是推动“互联网+”协同制造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依托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建立中国农产品加工信息网,及时发布农产品加工业有关行业信息,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二是依托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建立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信息网,对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品种及农产品加工相关标准进行跟踪整理与发布。三是建立中国休闲农业网,为各级农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供者和消费者、乡村旅游相关服务机构等提供服务。四是建立主食加工业精品之窗网站,为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的网上申报及主食产品、技术装备在线展示提供平台。五是开发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农财两部实施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六是开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为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工作提供支撑。此外,各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及企业也根据地方和行业特点,积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和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咨询、企业宣传、技术装备等服务。

  二、行业“互联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互联网+”认识不到位。目前我国的传统产业存在较为严重的观念固化的现象,对“互联网+”发展趋势认识不足、认识不到位,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和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也广泛存在这种现象。一方面,这些传统企业受经营方式、经营理念、思维惯性等因素的影响,对互联网仍然有怀疑和抵触的心态,主观上还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去拥抱互联网,对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设施服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应用,也没有适应消费者作为主导的商业格局的转变。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对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认知、了解还不够深。

  (二)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长期以来,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和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大多规模偏小,家族经营较为广泛,企业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比较落后。据全国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调查数据显示,虽然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互联网销售业务增长迅速,但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采用了ERP系统 来经营管理企业的占比仅为18.8%。在传统信息化技术采用尚不普遍的情况,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面临巨大挑战。

  (三)行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目前,我国在宽带、现代物流等“互联网+”基础设施方面投入非常不足,特别是城乡、中西部的“数字鸿沟”严重制约信息技术的深入普及、应用,这对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发展产生严重制约。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越来越众多,对农业与农村的财政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逐年加大了力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与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但总体上关于农业与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偏少,不能满足当前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行业“互联网+”人才队伍亟待加强。人才缺乏是企业在推动“互联网+”中遇到的关键问题。目前,与低技能的劳动力相比,适应“信息经济”发展的相关专业人才非常短缺,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比如,电子商务人才、移动互联网人才、互联网金融人才等领域培养机制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农产品加工业及休闲农业“互联网+”专门人才则更加短缺,难以适应行业行业“互联网+”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行业“互联网+”发展的思路、目标与措施

  (一)总体思路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互联网+”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的核心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效提升消费需求为主线,推动互联网与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深度融合,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支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新业态成为产业增长新动力,建立覆盖全国重点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互联网与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初步建立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产业生态体系。

  (三)重点任务

  1.研究推广“互联网+”典型模式。研究总结各地推进“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示范推广一批“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好模式,鼓励和支持地方、行业组织、企业举办举办“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研讨会、论坛,研究“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鼓励支持 “互联网+”平台培育。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牵线搭桥的作用,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参加“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行动,积极发展各类电商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重点企业联合组建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转化应用服务平台。支持搭建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网络交易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投资交易洽谈会。支持建立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示范社电商服务平台,促进合作社农产品、食品和休闲体验产品实现网上销售。

  3.组织开展“互联网+”人才培训。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联合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重点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互联网+”技术和理念培训、网上经营策略和技巧培训和农民创业创新培训,有计划培养一批有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互联网+”人才。

  4.推动促进“互联网+”科技研发。组织有关农业高校、科研院所与重点企业围绕“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关键技术、关键装备开展重点攻关和研发,不断增强“互联网+”行动的科技支撑。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研究和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食品和休闲体验产品标准。

  5.建立健全“互联网+”公共服务。探索完善农产品、食品和休闲体验产品“互联网+”监测预警、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平台相关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全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公共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着力优化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省级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作为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予以推进,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安全管理,注重总结经验,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争取政策扶持。借助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 “互联网+” 发展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对农民开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农业与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3.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加“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行动。发展绿色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金融租赁深度服务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

  4.加大宣传力度。构建稳定的报纸、杂志、广播和网站、微信等宣传推介渠道,形成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广播有声音的格局。及时总结“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发展经验、运行模式,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互联网+” 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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