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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6

  实验室安全是确保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科研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要经常检查本实验室的水、电、气等系统是否运转正常,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就餐及做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安静。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私人物品,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五、每个实验室要有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工作。

  六、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工具(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七、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3,Br2等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八、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大功率电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九、为保证实验人员在意外伤害后的得到及时处置,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

  十、节假日期间实验室要彻底断水、断电、断气,以免无人在场时发生事故。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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