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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所危险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3

一、易燃液体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存放使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经公安局批准,一旦购回,必须有专门场地、室、柜、专人保管,不准私自挪用。
2、化学危险品应严格建立收发登记制度,危险品柜内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定期检查,认真核对数量与质量,做好数据统计,达到帐物相符,确保安全第一。
3、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对经常使用和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4、领取危险化学品时应提交方案以及所需数量,需实验员或指导教师审核,严禁超量领取,通过后由分管实验室的领导批准并签名核实。
5、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保持容器密封,远离火源、热源。存放地点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液体试剂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危险化学试剂应与还原剂、酸类、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6、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装卸、取用危险化学品时要戴防护手套。有机试剂、易燃物品应远离火源。
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危险化学品冒、漏、滴现象发生。
8、高温天气对仓库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
9、易燃液体和危险化学品应在通风系统设备内操作,要求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实验服并带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且操作区需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
10、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上报,配合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整顿处理。
二、压缩气体钢瓶使用制度
1、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应检查减压器、流量表、软管是否有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气体检测等。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4、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5、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6、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7、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8、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9、应缓慢地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打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10、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配戴好瓶帽。
1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
12、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3、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14、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15、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三、压缩气体钢瓶存放制度
1、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它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该与燃料气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
3、对于装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
4、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5、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
6、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盛装气体性质而确定,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7、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8、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液氮罐使用操作规范
1、使用前的检查。液氮罐在充填液氮之前,首先要检查外壳有无凹陷,真空排气口是否完好。若被碰坏,真空度则会降低,严重时进气不能保温,这样罐上部会结霜,液氮损耗大,失去继续使用的价值。其次,检查罐的内部,若有异物,必须取出,以防内胆被腐蚀。
2、液氮的充填。液氮罐内液氮的贮存使用液氮罐长期贮存物品时,要注意及时补充液氮。填充液氮时要小心谨慎。对于新罐或处于干燥状态的罐一定要缓慢填充并进行预冷,以防降温太快损坏内胆,减少使用年限。充填液氮时不要将液氮倒在真空排气口上,以免造成真空度下降。盖塞是用绝热材料制造的,既能防止液氮蒸发,也能起到固定提筒的作用,所以开关时要尽量减少磨损,以延长使用寿命。液氮液面以不低于冷藏物品为宜。检查液氮贮存量时,可使用称重法或手电筒照射法,亦可用细木、竹竿插入液氮罐中视其结霜高度(等于液面高度)的方法。但切勿用空心管插入,以免液氮从管内冲出飞溅伤人。
3、使用过程中的检查。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可以用眼观测也可以用手触摸外壳,若发现外表挂霜,应停止使用;特别是颈管内壁附霜结冰时不宜用小刀去刮,以防颈管内壁受到破坏,造成真空不良,而是应将液氮取出,让其自然融化。
五、液氮罐存放使用制度
1、液氮是低温制品,在使用过程中要防止冻伤。
  2、在液氮中操作及存取冷冻物品时速度要快,要注意轻拿轻放,以免内容物解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液氮罐要存放在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不要在太阳光下直晒。由于其制造精密及其固有特性,无论在使用或存放时,液氮罐均不准倾斜、横放、倒置、堆压、相互撞击或与其他物件碰撞,要做到轻拿轻放并始终保持直立。
4、由于液氮不具杀菌性,故接触液氮的用具要注意消毒。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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