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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0

 

五、国家级特优区的重点品种与布局

 

我国特色农产品种类多、产业发展不均衡、市场需求差异大。为突出国家级特优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等,按照既要强调“特色”、更要突出“优势”的原则,聚焦发展五大类特色农产品中的29个重点品种(类)。其中,对生产规模比较大、区域分布广、带动农户多的,选择具体品种创建,包括马铃薯、苹果、茶叶等;对单个品种产业规模小、产品功能相似、适生区域相近的,按多个品种归类创建,包括特色粮豆、道地药材、食用菌等;由于特殊的生产销售模式,难以细分品种的,按照生产销售模式创建,包括特色出口蔬菜及瓜类、季节性调运大宗蔬菜及瓜类等(全国特优区创建重点品种及区域见附表)。省级特优区不局限于这29个品种(类),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选择创建品种,确定创建区域。

 

(一)特色粮经作物

 

积极创建马铃薯、特色粮豆、特色油料、特色纤维、道地药材特优区。马铃薯重点推进加工产品多元化,延长产业链,着重加强种薯基地建设、种薯资源管理,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大力发展马铃薯加工业。特色粮豆突出其品质优良、营养丰富的特征,加快功能性食品开发,促进出口,着重加强品种选育,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加强加工出口基地建设和品牌建设。特色油料突出其油用性,兼顾多种休闲营养食品开发,着重加强高产高油品种培育,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进加工品开发和品牌培育。蚕茧、麻类等特色纤维突出其历史传承价值,重铸“丝绸之路”辉煌,着重加强优质品种选育和推广、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工设备研制、副产品综合利用。道地药材突出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加强道地药材的保护,建立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推动道地药材区域化、规范化、生态化生产,规范栽培和加工,推进原产地认证,建设现代生产物流体系。

 

(二)特色园艺产品

 

       积极创建特色出口蔬菜及瓜类、季节性外调大宗蔬菜及瓜类、苹果、柑橘、梨、桃、葡萄、热带水果、猕猴桃、食用菌、茶叶、咖啡、花卉特优区。特色出口蔬菜及瓜类突出提升产品国际竞争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着重加强良种繁育和推广、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采后处理和深加工。季节性外调大宗蔬菜及瓜类突出利用不同区域自然资源优势,满足各地淡季瓜菜需求,形成错位竞争,着重加强标准化瓜菜基地、产地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苹果突出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完善市场营销和生产合作组织,延长产业链条,着重加强标准化果园、采后处理、仓储物流和精深加工等设施建设。柑橘突出发展轻简绿色栽培技术,拓展鲜果加工业,着重加强能适应机械化、高产优质和多抗品种的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化果园建设、加工产品开发、培育知名品牌。梨突出提升品种品质,强化市场营销和产品加工,着重加强品种保护、推广省力化和优质化栽培技术、提升采后分级包装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桃突出发展早晚熟品种,提升产品均衡上市能力,着重发挥各产区优势,调整优化内部品种结构,开发低糖、高酸等差别化、个性化品种,推行标准化、绿色生产,延长产业链条。葡萄及特色浆果突出品种品质的提升,适应市场需求,扩大出口,着重加强无核、优质、抗病、耐储运品种培育,推广农艺农机结合的轻简化栽培技术,采后商品化处理,推进葡萄及特色浆果的精深加工。热带水果突出产品的多元化开发,加强市场营销和产品商品化处理,着重加强品种改良、标准化种植、产后处理、贮藏保鲜和精深加工,打造热带水果全产业链。猕猴桃突出提升产品品质,培育知名品牌,拓展国际市场,着重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高标准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果品采后商品化的初加工业、果品精深加工业。食用菌突出优质新品种的开发驯化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效益,着重加强食用菌菌种繁育基地建设和设施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开发多样性产品和市场。茶叶突出国际高端市场的开拓,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着重加强茶树品种改良、提高茶园机械化水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初制茶厂改造与加工环境整治,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咖啡突出产品品质提升,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着重加强优质咖啡豆原料基地、精加工生产基地和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培育咖啡知名品牌,提升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花卉突出新品种的开发培育,加强国际市场的开发,着重加强品种创新、栽培与繁殖技术研发、专利申请和保护、完善鲜切花行业标准、市场体系和花卉供销网络建设。

 

(三)特色畜产品

 

积极创建特色猪、特色家禽、特色牛、特色羊、特色马驴特优区。特色猪突出提升特色品种的经济价值,推进特色产品及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着重加强地方猪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品种改良创新,提升产品品质,加快市场培育,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特色家禽突出强化生产模式和生产技术提升,着重加强特色品种保护,推进标准化生产,区域性公用品牌建设,构建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提升产业化水平。特色牛突出开发地方牛品种高档牛肉和牛肉制品,促进特色产品加工业发展,着重加强品种繁育,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行精细分割和精深加工,打造优质安全绿色的牛肉品牌。特色羊突出提升个体繁殖性能和产肉、产毛(绒)和羊毛(绒)品质,推广适度放牧和舍饲相结合的养殖技术,保护草地,缓解草畜矛盾,着重加强品种保护和改良,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和推广特色品牌。特色马、驴突出优良品种选育,发展特色产品精深加工业,特色马、驴优势区着重加强马和驴品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稳定基础母畜存栏,逐步扩大生产能力,培育和推广特色品牌。

 

(四)特色水产品

 

积极创建淡水养殖产品和海水养殖产品特优区。淡水养殖产品突出提升病害监测防控水平,提高水产品品质,着重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推动淡水养殖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海水养殖产品突出扶持养殖和加工龙头企业,提高养殖加工比例与产业化水平,着重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海洋牧场和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推进海水养殖产品深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林特产品

 

积极创建木本油料、特色干果、木本调料、竹子特优区。木本油料突出提升良种化水平,优化品种结构,强化生产能力建设,着重形成相对完备的木本油料类产、供、销产业链条,提高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特色干果突出生产能力提升,加强优质高附加值的特色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着重加强良种繁育与优良品种鉴选,加强基地建设,推进生产技术与产品的标准化,开发优质特色果品系列产品,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加强特色果品质量安全管理。木本调料突出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强化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提升产品附加值,拓展国际市场,着重加强良种繁育和推广,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产业发展,实现木本调料标准化生产,开发系列特色木本调料产品,做精做强名牌产品。竹子突出加强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发展,扩大竹产品市场,着重是提升竹林经营水平,促进原竹和竹笋产量质量双增长,增加竹产业直接就业人数,提高竹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附表:国家级特优区的品种(类)与重点区域

类别

品种

区 域

特色粮经作物

马铃薯

黄土高原、西南地区、黄淮海地区、东北地区

特色粮豆

黄土高原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东北地区

特色油料

黄淮海平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新疆

特色纤维

长江上中游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东北地区

道地药材

西南地区、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区、大小兴安岭长白山、黄淮海地区、南方丘陵地区

特色园艺产品

特色出口蔬菜及瓜类

黄淮海、西北、华东、西南地区

季节性外调蔬菜及瓜类

华南、长江上中游、云贵高原、黄土高原、东北地区

苹果

渤海湾、黄土高原区

柑橘

长江上中游、赣南—湘南—桂北、浙—闽—粤、鄂西—湘西

梨

环渤海、黄河故道、西北、长江流域产区、黄土高原

桃

华北、黄河流域、长江流域

葡萄及特色浆果

西北、东北、环渤海、西南、华东

热带水果

海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四川

猕猴桃

西北及华北、西南、华中、华东和东南、华南产区

食用菌

东北、冀鲁豫、闽浙、川陕、秦巴伏牛山区、长江中上游

茶叶

长江流域、东南沿海、西南地区

咖啡

云南南部、海南

花卉

云南、浙江、福建、青海、甘肃、辽宁

特色畜产品

特色猪

东北、江苏、湖南、广东、广西、浙江、重庆、云南

特色家禽

河南、广东、广西、海南、江西、辽宁、北京、江苏、浙江、四川

特色牛

东北和内蒙古地区、陕西、云南、青藏高原

特色羊

内蒙古、山东、江苏、宁夏、陕西、新疆、辽宁、山西、青藏高原

特色马、驴

新疆、广西、山东、内蒙古(特色马);山东、河北、山西、甘肃、内蒙、辽宁、新疆(特色驴)

特色水产品

淡水养殖产品

长江流域、珠江流域、黄河中下游;东北、西北、西南(冷水鱼及特色鱼类)

海水养殖产品

各沿海地区

林特产品

木本油料

江西、湖南等南方油茶产区,山东、山西等北方油用牡丹产区,甘肃等油橄榄产区

特色干果

东北、西北、西南、华中和华东地区

木本调料

黄淮海地区、西北、西南

竹子

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安徽、四川、江苏、湖北、贵州

 

六、国家级特优区的管理

 

国家级特优区按照先创建、后认定的程序,突出“特色”和“优势”,在具备创建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创建达到认定标准,授予相应称号,同时纳入常态化监督与管理。

 

(一)国家级特优区创建条件

 

国家级特优区创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的创建认定标准,具有独特的生态条件和资源禀赋,品种特色鲜明、生产技术或加工工艺独特,有一定的生产传统;建立了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产品品质优良;产品品牌具有较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了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产值达到一定规模,有一定数量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组织化、标准化程度高,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加工、流通环节基本齐备,相关产业产值占当地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高;技术支撑有力,品种和关键技术研发方面有持续投入,与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初步建立了特色产业的标准体系;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农民能从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采用绿色生态的特色农业生产方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及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率较高。

 

(二)国家级特优区认定标准

 

国家级特优区创建单位通过创建补齐短板,需在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质量控制、品牌建设、利益联结、绿色发展、管理保障等八个方面达到要求。

 

——资源禀赋方面。特优区具有优越的特色农产品种质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环境,生产相对集中连片。特优区建设规模和布局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

 

——产业发展方面。特色农产品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标准化水平高,产业链条完整,建立了从种苗供应、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推介等关键环节的产业配套服务体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效果显著。具有以特色主导品种生产经营为主要业务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

 

——科技支撑方面。特色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稳定高效、成果显著,良种覆盖率高。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标准齐全。

 

——质量控制方面。特优区构建了严格高效的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可监控、风险可评估、事件可处置。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品牌建设方面。特色主导产品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或有较长的种养历史,建立了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发展、监管和保护制度,品牌特色农产品市场规模大、收益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

 

——利益联结方面。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等市场主体间构建了股份合作、二次返利、委托生产、订单生产等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各市场主体能公平的分享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成果。

 

——绿色发展方面。绿色生态防治技术、清洁化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广泛应用,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健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高,特色农产品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管理保障方面。成立特色产业的管理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印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将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三)国家级特优区的申报与认定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针对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5大类特色农产品,明确创建条件,制定认定标准,定期组织申报和开展认定工作。对脱贫攻坚任务重、带动农民增收效果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创建条件和认定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省级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品种和重点区域,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创建国家级特优区,编制申报材料。对于一个区域内有多个符合创建条件的县,可以联合申报。对于符合多个品种区域布局的县,按照先主后辅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个县申报的主导品种不超过2个。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各创建单位的申报材料后,报送国家有关部门。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符合认定标准的,直接认定为国家级特优区,给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授牌,区域内经评估授权的经营主体生产的指定特色农产品可以使用该称号,对进一步做强产业、塑强品牌、提升国际影响力予以支持。经评估认定,对符合创建条件、尚未达到认定标准的,对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短板领域予以支持,在达到认定标准后,再认定为国家级特优区,给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授牌。

 

(四)国家级特优区的监管与考核

 

国家级特优区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制定国家级特优区的管理和考核办法。省级农业、林业部门负责对本省(区、市)国家级特优区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对国家级特优区的考核工作,会同地方相关部门每两年考评一次。对考评不达标的特优区,撤销“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摘牌,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予以公告,摘牌期间区域内经营主体不得再使用该称号。对特色主导产业非农化严重,特色品牌使用特别混乱,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件等情形的国家级特优区,直接撤销“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被撤销“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的国家级特优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争创特优区作为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各省(区、市)要统筹推进国家级特优区的创建与申报、省级特优区的创建与认定工作。各地要成立政府负责同志牵头、行业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编制特优区发展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特优区管理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支持。要积极引导特优区内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充分参与特优区创建工作,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合、多方共建的创建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1.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与事权和责任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地方按照政策规定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完善产业链条,补短板、强优势。鼓励各省充分利用已有的相关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重点支持特优区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以特优区为重点,打造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大力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

 

2.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政策。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结合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对特优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鼓励商业银行针对特优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低息、中长期贷款产品,对授权使用“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的企业予以增信。鼓励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为特优区内的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将特色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支持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3.完善特优区用地政策。特优区内用于特色产业发展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特优区各县(市、区、旗)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特优区内特色主导产品的加工、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并优先审批。

 

(三)完善支撑体系

 

1.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税收、项目支持、用地、金融、保险等政策。在特优区内,重点鼓励、扶持和引导一批从事特色农业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重组及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组建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产销集团,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的格局。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示范服务组织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强化技术研发推广。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做好特色农产品品种登记和保护,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新品种的引进和选育。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要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技术研发,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科技支持。整合国家和地方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力量,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科研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促进高校及科研院所与特优区生产经营主体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面向市场需求合作开发新产品。

 

3.完善标准体系。实施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制定和提升行动,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涵盖特色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加快制修订一批与特优区内特色主导产品相关的标准。特优区要率先执行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订和完善企业标准。优先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强国际标准的跟踪、研究和转化,推动与国际标准的接轨。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带动标准化生产进村入户。

 

4.着力强化人才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充分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力量,提升特优区内生产者的科学生产、绿色生产观念,提高生产者科技素质、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在特优区内,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引导有志投身特色农业产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含林业企业),为特色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提升发展活力。

 

(四)维护公平竞争

 

根据特色农产品市场监管特点,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囤积居奇、串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维护特色农产品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将假冒、故意侵犯特优区公用品牌商标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特色农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提高企业违法侵权成本。整合特色农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特优区和特色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市场、生产、加工、科技和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对特色农产品供求形势开展风险监测与预警,促进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推广

 

认真总结各地创建特优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交流平台,注重典型带动,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为特优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途径,灵活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特优区创建工作,提升特优区的知晓率、美誉度。加大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推进在各大电商开辟特优区品牌专栏,每年开展各种类型的品牌宣传推介活动,鼓励各类特优区品牌参加国内外的展览展示和推选评比,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逐步形成培育品牌、推介品牌、塑强品牌的良性循环,提高消费者对特优区品牌的认可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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