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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所开展“2014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0

    院党委于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加工所“双日捐”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双日捐”工作的认识
   “双日捐”是院党委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的,是弘扬慈心济世、善举助人、温情互暖、和谐共进的慈善之举。筹集更多慈善资金,用于帮助更多困难群众走出困境,共同富裕,和谐发展。
    二、捐赠原则
    要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自愿捐赠、鼓励奉献的原则,鼓励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多捐多赠,有困难的职工可以少捐或不捐。
   三、捐赠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的干部、职工(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提前离岗人员不作为募集捐款动员对象,可自愿参加)。低保、大病等困难职工可不参加本次捐赠活动。
    四、捐赠参考标准
具备捐赠能力的个人提倡捐赠2天的经济收入。以2014年9月份工资为基准,按每人实发月工资总额除以22天,再乘以2天,即为捐赠参考标准(独生子女费、采暖费、住房公积金、通信补助费不计算在个人收入中)。
    五、捐赠时间安排
    所办公室将按照文件规定捐赠标准,公布我所每名职工捐赠参考额度,所里于10月15日前,指派人员到各办公室代收捐赠款,并将捐赠详情向全所公示,捐赠结果报院党委。

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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