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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所外来学习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31

  为加强研究生、临时工、合作研究人员及实习学生等非本所职工管理,规范科研工作秩序,营造安全和谐的科研工作环境,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管理

  1、所有类别研究生(包括独立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办理来院(来所)手续时,需将登记表、保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所行政助理备案。

  2、在加工所内进行实验研究的研究生采取打卡方式记录来所情况,每天打卡一次。

  3、在所内培养,但一个月没有出勤记录的学生,采取“月报表”(附件1)的方式进行管理。所内导师需在签批月补助发放单时向所长提交“月报表”,作为签批依据。否则,所领导不予签批当月补助费。

  4、在所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采取“月报表”(附件1)的方式进行管理。所内导师需在签批月补助发放单时向所长提交“月报表”,作为签批依据。否则,所领导不予签批当月补助费。

  二、外来合作研究人员管理

  1、课题负责人要和聘用合作研究人员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协议明确合作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双方权利和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期限等内容,经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来所合作研究手续。

  2、外来合作研究人员需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附件2),持单位(或推荐人)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长办公室办理来所合作研究手续。

  3、合作研究人员采用指纹打卡方式记录来所情况,每天一次。

  4、需要从我院管理的课题中支付报酬(或劳务费)的合作研究人员,如果一个月没有打卡记录,合作课题主持人需在签批月补助发放单时向所长提交“月报表”(附件1),作为签批依据。否则,所领导不予签批当月补助费。

  三、临时工作人员管理

  1、临时用工课题组需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交所行政助理备案。

  2、在所内工作的临时工实行打卡方式记录来所情况。每天打卡一次。

  3、在所内工作,但一个月没有出勤记录的临时工,采取“月报表”(附件1)的方式进行管理。相关课题主持人需在签批月工资报表时向所长提交“月报表”,作为签批依据。否则,所领导不予签批当月工资报表。

  4、不在所内工作的临时工,采用“月报表”(附件1)方式进行管理。相关课题主持人需在签批当月工资报表时向所长提交月报表,作为签批依据。否则,所领导不予签批当月工资报表。

  四、来所实习学生管理

  1、来所实习学生需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附件2),持学校(或推荐人)介绍信,由课题组人员陪同到所长办公室办理进所学习手续,登记表、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交所行政助理备案。

  2、在加工所内实习学生采取打卡方式记录来所情况,每天打卡一次。

  3、需要从我院管理的课题中支付补助费的实习学生,如果一个月没有打卡记录,合作课题主持人需在签批月补助发放单时向所长提交“月报表”(附件1),作为签批依据。否则,所领导不予签批当月补助费。

  五、各课题组需指定一名在职职工负责本课题组外来学习工作人员管理。

  六、所领导对签有合作(或联合培养)协议,需要由相关课题中支付费用的研究生、临时工、合作研究人员及实习学生等外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对不合理招用学生或用工课题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交院处理。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目前在所的研究生、临时工、合作研究人员及实习学生需按照上述规定补办相应手续。

  附件.rar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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