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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实验室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6

    为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加工所实验室安全生产及工作环境,特制定实验室具体管理办法。
    1、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吸烟。
    2、下班后及节假日进行实验,下班前到实验室管理员处登记记录,研究生必须在本所职工的指导下进行加班做实验(包括节假日)。
    3、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4、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台面及室内清洁,方可离开。
    5、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6、对于需要长时间处理的实验过程(如离心、消化、灭菌等),实验人员应待设备稳定后方可离开,并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实验完毕,立即清理仪器设备及现场,清洗实验用具及玻璃器皿,不可隔日打扫。
   8、值日生每天下班前清理实验室卫生,包括实验室地面、操作台面、仪器设备、并将物品摆放整齐,做到室内整洁卫生。同时值日生负责日常卫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事人或报告管理员。
   9、值日生每天下班前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10、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发现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通报批评及经济赔偿或经济处罚;造成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职工违纪,列入年终   考核,研究生违纪,书面通知学校研究生处和导师。
   11、本管理办法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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