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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所课题主持人安全防火责任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5

为保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财产和职工及研究生的人身安全,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办法》,结合我所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我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安全防火工作任务,有效控制和预防安全事故,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与课题主持人签订如下安全防火责任书:
一、 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使消防工作确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 各课题负责人为本课题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防火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心防火安全制度,同时督促检查,确保防火安全。
三、 各课题负责人要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防火安全重点,定岗定人,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 实行安全防火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到本单位领导。
五、 各课题必须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务必使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六、 必须保证职工、学生掌握防火“三懂三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三懂”是指懂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初级火灾的方法。“三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会报火警119。
七、 各课题负责人要教育本课题职工及研究生积极参与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时对实验设备检查维修并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锈、防腐蚀、防盗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禁止超量、超负荷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防火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八、 按照院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安全防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职工列入年度考核,研究生要书面通知学校研究生处和导师,对重大的事故要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处罚。
九、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单位各执一份。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安全防火直接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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