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网站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研究生管理
加工所实习学生安全防火责任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3

为进一步加强加工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安全防火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加工所科研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加工所消防安全和实习学生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工所实习学生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遵守加工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各部位、各环节的安全防火责任。
二、坚决执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
三、不乱堆杂物,坚决保障办公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四、坚决不在实验室、自习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电源水源关闭,不随意私拉电线、安装插座。
五、坚决不在实验室、自习室超负荷使用电器和使用电炉子、热得快、小太阳、电热垫等违禁电器。
六、实验作业时,坚决按照实验规程操作,不违规使用仪器设备。
七、坚决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和灭火器。
八、了解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会报警和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及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处理。
九、积极配合加工所安全防火工作,对于违纪的行为坚决纠正,及时上报。
十、积极配合加工所组织的各种防火宣传、�%D

 
 
版权所有: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联系电话:0431-87063145
技术支持: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服务中心网络与多媒体信息部
ICP备份编号:吉ICP备 号